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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轉知)國立澎湖科技大學誠徵博雅教育學院院長人選

一、 候選人條件:
   (一)教育部審查合格之教授。
   (二)品德高尚且具教育熱忱。
   (三)學識卓越並具學術或行政一級主管之經驗。
二、 有意推薦或自薦者,請於114年3月14日前(以郵戳或收件章簽註之日期為憑)檢附相關文件,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880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,國立澎湖科技大學人事室轉博雅教育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收,並在信封標示「應徵博雅教育學院院長」;(聯絡電話:06-9264115分機5212書記許美虹小姐,或洽院秘書胡?玉老師分機5413;電子郵件信箱:gccenter@gms.npu.edu.tw)。
三、 遴選相關表單可至本校網站下載(https://reurl.cc/V0x5AY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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